信訪工作人員用單位短信平臺罵上訪者“去吃屎”事件有了新進展。7月12日晚,浙江溫州蒼南縣龍港鎮發佈調查報告稱,罵人者已經道歉,紀委也已經介入調查。事件的起因是對方在撥打電話的時候先辱罵了工作人員,工作人員是挨罵後還嘴的。(7月13日中國廣播網)
  這起“去吃屎”事件的原因其實很簡單:上訪戶反映的問題,已經通過其他渠道反映給了縣政府,按照規定上級部門已經受理的信訪案件基層信訪部門無需再受理了。筆者查閱了一下信訪條例,確實有這方面的規定。也就是說這位信訪工作人員對再次信訪不受理是有法可依的。但是,有法可依不是工作魯莽粗暴的擋箭牌。
  如果事件真的如有關部門的調查一樣,是上訪戶先謾罵的話,我想說的是,誰都不該“去吃屎”。信訪工作人員也只是一個崗位,他們沒有解決問題的權力,說白了他們也只是一個傳聲筒而已。對於信訪群眾來說,儘管滿肚子委屈,對於具體辦事的工作人員也要多些理解,讓人家“去吃屎”顯然也不對。但是作為信訪人員來說,更需要對上訪群眾多些理解,他們感到自己受了委屈,又沒有說理的地方,心裡自然是很不高興。對於這樣的群眾,信訪工作人員要多些耐心和理解,對於他們的言差語錯應該包容。再回以“去吃屎”顯然更不合適,這也不是一位國家工作人員該有的素質。況且,這種回應還是發在了微博上?
  按照當地的說法:目前這位說出“去吃屎”的信訪工作人員已經前去道歉了,而且當事人也表示原諒了。但是,在筆者看來,即使上訪群眾已經原諒了她,我們政府也不能原諒她。這倒不是因為問題有多惡劣,而是這樣的工作人員已經不適合在信訪崗位上了。
  我們為什麼要設立信訪崗位?答案是,化解矛盾的。當一個信訪工作人員不僅不能有效化解矛盾,還激化了矛盾的時候,還能要這樣的信訪人員嗎?僅僅因為一句“去吃屎”就開除一個人,似乎也不符合規定,但是,如果因為對方已經原諒了她,就讓她繼續在這個特殊的崗位上,似乎也有點不妥。筆者建議給她換個崗位。
  我倒是特別想關註一下這種工作人員脾氣火爆的現象。我們對於特殊一點的崗位,對於需要與群眾面對面打交道的崗位,是不是在選拔工作人員的時候也需要高些標準呢?對於各種辦事大廳,對於信訪接待,對於化解矛盾這樣的崗位,就需要讓更高素質的人來承擔。在這個工作崗位上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有耐心、誠信、愛心,還要有“吃氣”的苦心。否則原本是化解矛盾的崗位就可能成為激發矛盾的崗位,這和我們設置這樣的崗位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。
  一個文明的時代,一個法治的時代,誰也沒有權力讓別人“去吃屎”。對於這樣的工作人員,即使信訪群眾真的原諒了,政府也要有不原諒的零容忍。因為,他們這批人最直接代表著政府的形象。
  文/郭元鵬  (原標題:群眾原諒“去吃屎”,政府不能寬容“去吃屎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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